2020年初级会计:小税种盘点-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0-06-16 14:14:15        来源:网络

  2020年初级会计:小税种盘点-城镇土地使用税,更多关于初级会计师考试技巧,请关注新东方职上网 或微信搜索“职上会计人”。

  哪些人是纳税人

  从概念与定义来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主要课税对象,就是排除农村以外,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有制与集体制土地都包括在内。

  那么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不同情况,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分别确定为:

  1.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

【考试提醒服务】微信搜索或扫码“职上会计人”进入提醒服务入口预约成功后将第一时间微信或短信通知您。

乐山2020初级会计考试时间

【一起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群//images.51zhishang.com/2019/1107/20191107092436141.png
【微信订阅,微信扫码或搜索“职上会计人”免费领取全套资料包】 

//images.51zhishang.com/2019/1107/20191107092601637.jpg

  计算方法

  尽管本税种采用定额税率,从量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们注意的其实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扫码或搜索

职上会计学堂

即刻获取

备考资料考试时间提醒

22初会考试地点

考试结束后,将为您更新2022初会真题及答案解析

关注不迷路。

职上网辅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签约取证实操班 签协议考不过全额真退费 ¥2980 首付298元 视听+购买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协议重读+5大课程+8册图书+2大题库 ¥999 首付99.9元 视听+购买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签约旗舰直达班 5大班型+全程直播+8册图书+题库 ¥599 首付59.9元 视听+购买
版权及免责声明
职上网辅导班
免费试听
  • 谢玲梅
    初级会计实务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某大型外贸企业的总账会计、会计主管、会计经理。教学经验与实务经验丰富,善于实务和理论相结合,授课通俗易懂。
  • 郭文慧
    主讲经济法基础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多家上市公司、银行、正部级国企审计师。考证达人,多证在手;善于总结、类比,将晦涩财会语言生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