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不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

2021-07-02 07:23:00        来源:网络

  经济法基础•判断题

【获取真题答案解析】微信搜索或扫码职上会计人”快速获取真题答案预约成功后5月15日-19日、22日-23日之间每天更新2场考试真题及答案,赶快预约吧

  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不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能够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初级必过!中级上分!扫码或搜索

职上Tracy老师带你学中会

即刻获取

中会备考资料报名考试时间提醒

22中会考试时间

考试结束后,将为您更新2022中会真题及答案解析

关注不迷路。

2022初会已经开始,扫码或搜索

职上会计学堂

即刻获取

真题知识点惊喜额外福利

22初会考试地点

考试结束后,将为您更新2022初会真题及答案解析

关注不迷路。

职上网辅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签约取证实操班 签协议考不过全额真退费 ¥2980 首付298元 视听+购买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协议重读+5大课程+8册图书+2大题库 ¥999 首付99.9元 视听+购买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签约旗舰直达班 5大班型+全程直播+8册图书+题库 ¥599 首付59.9元 视听+购买
版权及免责声明
职上网辅导班
免费试听
  • 谢玲梅
    初级会计实务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某大型外贸企业的总账会计、会计主管、会计经理。教学经验与实务经验丰富,善于实务和理论相结合,授课通俗易懂。
  • 郭文慧
    主讲经济法基础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多家上市公司、银行、正部级国企审计师。考证达人,多证在手;善于总结、类比,将晦涩财会语言生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