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教师招聘: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州人社通〔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紧缺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2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财务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职位
(一)拟计划招聘高中教师22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财务人员3名。
(二)各招聘职位详见《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须一致,详见《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
2.教师资格要求。报考高中教师职位(含特殊教育学校美术教师)须具有高中阶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具备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普安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报考所需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规定,严格按《职位一览表》上所需具体专业执行,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需专业须完全一致。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22年11月20日普安县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工勤人员;
(2)截止到2022年11月20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3)截止到2022年11月20日仍为现役军人及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期限内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其他原因受到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1)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13)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1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1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puan.gov.cn/zwgk/)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取消或核减情况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7816/puanedu2022/),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4日17:00。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在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电子照片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未上传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提出改报申请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2022年11月2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2年11月24日17:00前进行修改(2022年11月23日17:00后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审核工作人员在11月25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适时查看审核状态),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7816/puanedu2022/)”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达到招聘计划数人员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向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在招聘办同意后可以改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已经达到开考比例且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9:00至17:00。考生务必保持所填写的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导致不能改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
6.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7日9:00至12月9日24:00期间登录“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7816/puanedu2022/)”打印笔试准考证。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延迟的,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笔试
(一)笔试方式。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实施时的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及国家、省、州、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内容及分值。高中教师职位(职位代码:01、02、03、04、05、06、07、08)笔试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专业知识,美术教师职位(职位代码:09)笔试内容为美术专业知识,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职位代码:10)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财务人员职位(职位代码:1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0日,具体职位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可能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告。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未达到1:2比例的和末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表》一式2份;
3.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须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原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资料(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办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方式。高中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美术教师职位面试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相关内容(美术教师岗位统一试讲高中美术教学相关内容);财务人员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分值。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
八、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者(全日制学历优先)进入体检,若笔试卷面成绩、学历、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选岗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合格人员选岗(选定具体的学校),选岗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十、考察
体检合格且选定具体岗位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师德表现、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属于《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中限制不得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3.《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4.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5.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聘用备案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等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线下对接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和国家、省、州、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2166(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xlsx
2.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doc
2.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普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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