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注会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破产申请与受理

2020-11-26 14:37:0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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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破产清算是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下列关于破产清算与民事执行制度的区别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破产清算属于个别清偿程序;民事执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

  B.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无清偿能力;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

  C.破产清算完成后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消灭问题;而民事执行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

  D.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属于债权的个别清偿程序,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消灭问题,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民事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而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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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关于破产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主要原因

  B.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破产原因之一

  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破产原因之一

  D.债务人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就不能申请其破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原因。债务人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原因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只要债务人的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得到清偿,其每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B.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需考虑资不抵债问题,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C.只要债务人本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为发生破产原因,其他人对其负债的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不能视为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其延伸

  D.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因此选项D的表述错误。

  【单选题】关于破产申请的提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不能提出破产申请

  B.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

  C.因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而无法进行破产清算时,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不能主张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法定破产原因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选项A错误;因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者导致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仍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主张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等法律责任,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不能申请和解,选项D错误。

  【多选题】下列关于破产案件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D.纳入国家计划调控的企业破产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管辖。根据规定,纳入国家计划调控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D错误。

  【单选题】2019年1月,乙公司向A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自己的装修款50万元,同年3月法院判决甲公司清偿乙公司50万元。同年5月,B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破产申请,此时甲仍未向乙公司清偿装修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经典题解)

  A.甲应该先清偿乙公司的装修款

  B.甲可以不再清偿乙公司的装修款

  C.乙公司应当依法申报50万元的债权

  D.乙公司应当向A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以清偿自己的5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执行中止的情形。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执行行为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中止,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选项C正确。

  【单选题】下列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针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相关行为,表述错误的是( )。

  A.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继续履行

  C.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D.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一次性的合同履行选择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合同履行选择权。选项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单选题】2019年11月3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与甲公司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应当中止的是( )

  A.股东乙以甲公司董事长决策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为由,对其提起的诉讼

  B.甲公司以拖欠货款为由,对丙公司提起的诉讼

  C.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股东戊与甲公司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戊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D.甲公司以总经理庚违反竞业禁止为由,主张返回不当利益的诉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受理中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尚未完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责任;(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

  【多选题】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有( )。

  A.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B.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责任的

  C.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

  D.主张协助抽逃出资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向其承担抽逃出资责任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

  【多选题】债权人甲于某年3月11日向法院提出申请乙公司破产,法院于3月14日通知乙公司,并于22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符合破产申请受理效力的有( )。

  A.乙公司于3月25日对丙公司债权的清偿无效

  B.人民法院2月7日对乙公司财产实施的保全措施应予解除

  C.丁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个别诉讼尚未终结,现在应予中止

  D.3月22日之后,有关乙公司的民事诉讼,所有法院不再受理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受理破产的效力。(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否则清偿无效。(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单选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前,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正确的说法是( )。

  A.债权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解除合同

  C.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6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D.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所以选项A错误。(2)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选项B、C错误。(3)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选项D正确。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民事诉讼程序应当( )。

  A.中止

  B.继续进行

  C.终止

  D.与破产程序合并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多选题】下列关于破产案件的移送破产审查表述,正确的有( )。

  A.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不解除

  B.受移送法院自收到移送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裁定

  C.执行程序中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参照破产费用规定,随时清偿

  D.执转破申请被驳回后,即使有新证据,也不得重复启动“执转破”程序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执行案件的移送破产审查。对于移送破产审查,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选项B);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在此前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破产费用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清偿(选项C);为确保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连续性,执行法院决定移送后、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对被执行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解除(选项A);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选项D)。

  【多选题】下列关于执行案件的移送破产审查的程序,表述正确的有( )。

  A.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基层人民法院拟将执行案件移送异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应先报请其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审核同意

  D.执行法院移送破产审查的材料,由受移送法院执行部门负责接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执行案件的移送破产审查程序。选项D,执行法院移送破产审查的材料,由受移送法院立案部门负责接收。

  【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到期未清偿,乙公司向A法院起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甲公司财产予以清偿。执行程序中,A法院发现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是拟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一般由甲公司住所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B.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不同意移送且无人申请破产,A法院不得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C.A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通知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或乙公司对决定有异议,可以在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受移送法院一并处理

  D.A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所有已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均应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级别管辖上实行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选项A正确;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同意移送且无人申请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企业法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于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期间提出,由受移送法院一并处理。选项C正确;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所有已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均应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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