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注会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债务人财产

2020-11-27 14:36:0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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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是( )。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甲公司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有偿保管的一台汽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因此,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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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选题】下列关于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说法正确的有( )。

  A.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时不计入债务人财产

  B.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C.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也属于债务人财产,但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D.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超出所担保的债权的剩余部分才计入债务人财产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设定担保的财产计入债务人财产,所以选项A、D错误。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下列不属于非正常收入的是( )。

  A.董事获得的绩效奖金

  B.高管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

  C.总经理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津贴

  D.董事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正常交易获得的收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获取的以下收入,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非正常收入:(1)绩效奖金;(2)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3)其他非正常收入。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是( )。

  A.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B.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C.债务人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D.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正确答案』C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

  A.向他人无偿转让企业财产

  B.支付职工劳动报酬

  C.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D.在设定债务的同时,并为该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撤销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本题中,选项D并非属于“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而是在设定债务同时设定财产担保,因此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

  【单选题】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6日受理了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案。管理人在对乙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时发现,乙公司曾于2019年9月11日为所欠丙公司的一笔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管理人能够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濒临破产,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B.管理人无需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濒临破产,即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C.若甲公司能够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濒临破产,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D.甲公司无需证明丙公司知悉乙公司在为其债权提供担保时已濒临破产,即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担保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的撤销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单选题】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0日裁定受理对某公司的破产申请,该公司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可撤销的是( )。

  A.2019年10月18日无偿转让财产

  B.2019年11月20日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对外转让财产

  C.2019年4月6日对未到期债权提前清偿

  D.2019年7月2日主动放弃的债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非法处置财产行为的撤销。本题选项C的行为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

  【单选题】2018年1月甲公司向乙借款50万元,甲公司以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提供担保,2020年1月甲向乙清偿了到期的50万元,2020年3月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B.管理人不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C.乙应该归还50万元,并依法向管理人申报50万元的债权

  D.如果管理人不撤销该行为,甲的债权人丙可以提请法院撤销该清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别清偿的例外。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发生了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高于债权额),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涉及被受理破产的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有( )。

  A.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

  B.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C.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D.虚构债务的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选项B属于可撤销的行为。

  【单选题】下列关于破产法律制度一般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取回权的基础权利只能是所有权

  B.一般取回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形成,其行使依然受到原约定条件和期限的限制

  C.对债务人占有的鲜活易腐的财产,管理人应当及时变价并提存变价款,有关权利人的取回权消灭

  D.通常情况下,一般取回权的行使只限于取回原物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取回权的基础权利主要是物权,尤其是所有权,但也不完全排除依债权产生取回权的特殊情况,选项A的说法错误;一般取回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形成,其行使不受原约定条件、期限的限制,也不受破产程序限制,选项B的说法错误;对债务人占有的权属不清的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财产或者不及时变现价值将严重贬损的财产,管理人应当及时变价并提存变价款,有关权利人可以就该变价款行使取回权,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一般取回权的行使只限于取回原物。如原物被违法转让,便需要根据不同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法,选项D的说法正确。

  【单选题】下列关于取回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当转让他人财产,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共益债务

  B.出卖人的取回权,应在标的物到达管理人之前行使

  C.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破产时,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申报

  D.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破产时,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取回权相关规定。本题选项C,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破产时,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买受人违约时,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申报。买受人守约的,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单选题】人民法院2019年5月1日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乙公司在2019年2月1日与甲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在4月20日通过铁路向甲公司发货,甲公司收到货物后30天付款。乙公司到期依约发货。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在破产受理之前,因此只要乙公司向管理人要求取回该批货物的,管理人均不得拒绝

  B.管理人收到该批货物后应立即返还给甲公司

  C.该合同继续有效,管理人应在收到货物后30天向乙公司全额付款

  D.如果货物在5月2日到达甲公司管理人处,在此之前乙公司未作任何表示,那么乙公司丧失货物的取回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当准许。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本题中,乙公司只能在货物到达管理人处之前向管理人主张取回运途中的标的物,出卖人取回权才能实现。选项A、B、C的说法错误。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作为卖方向乙公司交付一套机器设备,乙公司支付完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决定解除与甲公司的合同,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有权取回该机器设备

  B.管理人有权向甲公司主张返还之前乙公司已经支付的标的物价款

  C.如果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乙公司已经支付80万元,而此时机器设备价值仅为30万元,由此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的,甲公司可以只返还10万元

  D.如果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乙公司已经支付50万元,而此时机器设备价值仅为30万元,由此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的,甲公司不予以返还,以20万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买受人(乙公司)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出卖人(甲公司)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主张取回买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选项A的表述正确;出卖人取回买卖标的物,买受人管理人主张出卖人返还已支付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明显减少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可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中优先予以抵扣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买受人,本题选项C中,由于甲公司的损失为70万元,已经收到价款80万元,因此可以将扣除损失后的余款10万元返还,选项C的说法正确;

  对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不足以弥补出卖人标的物价值减损损失形成的债权,出卖人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的说法错误。

  【多选题】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买卖合同中,如果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管理人有权依法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

  B.买受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将买卖标的物交付出卖人管理人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C.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出卖人管理人主张上述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四个选项的说法均是正确的。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有权依法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选项A正确)。

  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正确)。

  买受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将买卖标的物交付出卖人管理人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选项B正确)。但是,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出卖人管理人主张上述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正确)。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有( )。

  A.债务标的不相同的

  B.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C.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

  D.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销权。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即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标的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确定前向管理人主张相互抵销的权利。

  【单选题】债务人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行使破产抵销权的,应在一定期限之前向管理人提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期限为( )。

  A.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B.宣告重整之日之前

  C.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企业之后,宣告重整之前

  D.重整期间之内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确定之前向管理人主张破产抵销。所谓“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确定前”,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是指重整计划草案、和解协议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单选题】债务人企业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行使破产抵销权的,应在一定期限之前向管理人提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期限为( )。

  A.宣告和解之日之前

  B.和解协议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C.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企业之后,进入和解程序之前

  D.破产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债权人应当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确定之前向管理人主张破产抵销。所谓“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确定前”,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是指和解协议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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