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法律》第二十九章复习重点

2019-08-20 09:23:14        来源:网络

  2019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法律》第二十九章复习重点,更多资料,请微信搜索关注“职上经济师考试”,了解报考更多详情。

  第二十九章 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概述 

       1.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学习群中级经济师考试交流群

【考不过退费】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班热招>>

【预约报名】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职上中级经济师”立即预约报名或了解2019经济师报考相关信息。

  2. 物权的特征:①物权是绝对权,又称对世权;②物权属于支配权;③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④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⑤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3.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种类法定、物权内容法定、物权效力法定、物权变更规则法定、物权保护方法法定);②一物一权原则;③物权公示原则。

  4.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特殊类型,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

  5. 物权的种类:①自物权与他物权;②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③主物权和从物权;④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⑤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权。

  6. 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①物权的保护方法(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②债券的保护方法(赔偿财产损失,如恢复原状、返还不当得利)。

  二、所有权

  7. 所有权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①占有权、②使用权、③收益权、④处分权。

  8. 所有权的法律特征:①独占性;②全面性;③单一性;④存续性;⑤弹力性。

  9. 所有权的取得:①原始取得(生产、先占、添附、发现埋藏物、拾得遗失物、国有化和没收);②继受取得(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③善意取得。

  10. 所有权的消灭:①所有权的相对消灭(换了主);②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毁了物)。

  11. 共有:①按份共有;②共同共有(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12.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①成立的原因不同(共有人之间是否有共同关系);②标的物不同;权利的享有不同;④对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同;⑤分割共有物的限制不同。

  13.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同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

  三、用益物权

  14.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由所有权派生出来。

  15. 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宅基地使用权;④海域使用权;⑤地役权;⑥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⑦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

  16. 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①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②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③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④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四、担保物权

  17.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具有①价值权行;②具有法定性;③具有从属性;④具有不可分性;⑤具有物上代位性。

  常见的担保物权有:①抵押权;②质权;③留置权。


扫码或搜索【职上中级经济师

即刻获取2022年中级经济师预约真题答案解析

22中经考试答案

职上网经济师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2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私享班 直播+密训卷+模考+随堂讲义+重读+协议 ¥6980 首付698元 试听
2022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直播+密训卷+模考卷+随堂讲义+重读+协议 ¥4380 首付438元 试听
2022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旗舰直达班 直播+密训卷+模考+讲义+重读+协议 ¥1980 首付198元 试听
版权及免责声明
报名指导
免费试听
  • 胡芳
    金融培训老师

    吉林大学金融学在读博士,国家理财规划师,长期负责金融行业考试的研究和培训工作。并具有多年大学执教经验,擅长考试重难点辅导。
    免费试听
  • 李争
    经济师培训老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具有12年经济师辅导经验,擅长把握经济师考试规律,授课风格逻辑性强,通俗易懂。
    免费试听
  • 赵照
    经济师培训老师

    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十余年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考试特点,擅长把握考试规律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