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章节考点:物权法律制度

2020-06-06 09:32:00        来源:网络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章节考点:物权法律制度

  考点一物权的特征和种类

  一、物权的特征

  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18世纪中叶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

  考点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预约报名入口】微信搜索或扫码职上中级经济师”进入预约报名入口,预约成功后将第一时间微信或短信通知您。

治愈懒癌,一起学习】2020中级经济师学习群中级经济师考试交流群

\ 2020中级经济师备考通关秘籍 点击下载>>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考点三 不动产登记的范围与种类

  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到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考点四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取得与消灭

  一、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经典例题】

  【例题:多选题】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B.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

  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D.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

  E.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抵押权时,成立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抵押权

  【答案】ABCE

  【解析】通过本题掌握物权的特征。物权是支配权、绝对权、物权是法定的,债权是请求权、相对权,A选项、B选项、C选项是正确的。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力,D选项错误。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E选项正确。

  【例题-多选题】所有权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相对消灭的是( )

  A.甲死后其房产由其子继承 B.乙将其手机赠送给朋友

  C.丙的汽车自燃后报废 D.丁的古董地震中破碎

  E. 戊将其电脑转让给同事

  【答案】ABE

  【解题思路】所有权的相对消灭简单理解就是“物是人非”,由此判断A选项、B选项、E选项均属于所有权的相对消灭;所有权的绝对消灭就是“物已经不存在了”,由此判断C选项和D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扫码或搜索【职上中级经济师

即刻获取2022年中级经济师预约真题答案解析

22中经考试答案

职上网经济师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2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私享班 直播+密训卷+模考+随堂讲义+重读+协议 ¥6980 首付698元 试听
2022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直播+密训卷+模考卷+随堂讲义+重读+协议 ¥4380 首付438元 试听
2022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旗舰直达班 直播+密训卷+模考+讲义+重读+协议 ¥1980 首付198元 试听
版权及免责声明
报名指导
免费试听
  • 胡芳
    金融培训老师

    吉林大学金融学在读博士,国家理财规划师,长期负责金融行业考试的研究和培训工作。并具有多年大学执教经验,擅长考试重难点辅导。
    免费试听
  • 李争
    经济师培训老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具有12年经济师辅导经验,擅长把握经济师考试规律,授课风格逻辑性强,通俗易懂。
    免费试听
  • 赵照
    经济师培训老师

    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十余年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考试特点,擅长把握考试规律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