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解散诉讼

2022-12-23 20:41:41        来源:网络

  【考点】解散诉讼

  1.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2.公司司法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有下列事由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扫码或搜索【职上Tracy老师带你学中会

即刻获取2022年中会查分提醒成绩快速查询入口

22中会考试成绩

职上网辅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签约私享班 直播+退费+模考卷+章节练+答疑 ¥9800 首付980元 视听+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直播+退费+模考卷+章节练+答疑 ¥4980 首付498元 视听+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旗舰直达班 直播+模考卷+答疑 ¥3680 首付368元 视听+购买
版权及免责声明
职上网辅导班
免费试听
  • 赵磊
    主讲会计实务

    高级企业风险内控师,全国大学生财税技能大赛裁判组成员,讲课内容丰富,气氛轻松有趣,擅长从身边案例入手,帮助学生理解记忆。
    免费试听
  • Tracy
    主讲中级经济法

    12年教学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双一流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财务经理、集团面试官。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