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违约定金

2022-12-24 14:06:01        来源:网络

  【违约定金】

  1.定金合同是否已经生效?

  (1)交付

  ①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2020年简答题、2014年简答题)

  (2)20%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定金的效力

  (1)履行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不履行

  ①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能否并用

  (1)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020年简答题)

  (2)定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013年简答题)


扫码或搜索【职上Tracy老师带你学中会

即刻获取2022年中会查分提醒成绩快速查询入口

22中会考试成绩

职上网辅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签约私享班 直播+退费+模考卷+章节练+答疑 ¥9800 首付980元 视听+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直播+退费+模考卷+章节练+答疑 ¥4980 首付498元 视听+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旗舰直达班 直播+模考卷+答疑 ¥3680 首付368元 视听+购买
版权及免责声明
职上网辅导班
免费试听
  • 赵磊
    主讲会计实务

    高级企业风险内控师,全国大学生财税技能大赛裁判组成员,讲课内容丰富,气氛轻松有趣,擅长从身边案例入手,帮助学生理解记忆。
    免费试听
  • Tracy
    主讲中级经济法

    12年教学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双一流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财务经理、集团面试官。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