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11)

2020-04-20 09:38:42        来源:网络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案正确的得1分,答案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3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仅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5.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

  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

  7.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中一个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

  8.上市公司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可以不同。(  )

  9.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10.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即使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仍应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1.

  【答案】√

  2.

  【答案】×

  【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3.

  【答案】√

  4.

  【答案】×

  【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5.

  【答案】×

  【解析】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6.

  【答案】√

  7.

  【答案】√

  【解析】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8.

  【答案】×

  【解析】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9.

  【答案】×

  【解析】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而非实缴)为限承担责任。

  10.

  【答案】×

  【解析】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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