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9月27日)

2020-09-27 08:48:0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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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当然退伙的有(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车

  C.合伙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BD

  解析: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都属于除名的情形,不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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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 -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的妻子丁是唯一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 正确的是( )。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B

  解析: (1) 选项ABD: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甲的妻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2) 选项C: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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