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阶段练习题(8),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请关注新东方职上网 ,或微信搜索“职上中级会计师”。
【例题1·多选题】下列赠与合同中,不得主张任意撤销的有( )。
A.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人的赠与合同
B.与地震灾区某受损学校订立的赠与合同
C.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任意撤销);(2)选项BC: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3)选项D:附义务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任意撤销);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法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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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一年。在租赁期限内,因房屋漏水,甲公司拒不修理,乙自行修理,支付了2000元维修费。由于物价上涨,甲公司要求调高租金,遭到乙拒绝。甲公司遂准备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公司。已知租赁合同未就租赁期间维修费的承担、租金变更等作出特殊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维修费应由甲公司承担
B.甲公司无权在租赁期内单方决定调高租金
C.甲公司在租期内将房屋出卖应征得乙的同意
D.甲公司出卖该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C
【解析】(1)选项A: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2)选项B: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在租赁期限内有效,出租人不得单方决定调高;(3)选项CD: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例题3·多选题】甲和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下列情形中,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甲的房屋系与丙按份共有,丙亦主张优先购买权
B.甲将房屋转让给其哥哥丁
C.甲已于一个月前通知乙,但乙一直未表示购买
D.甲已经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的戊,并与其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答案】ABCD
【解析】选项B: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例题4·单选题】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办公楼建设工程,为了如期完成任务,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后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乙公司造成200万元的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首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甲公司承担
D.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例题5·多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 )。
A.智力活动的规则
B.疾病的诊断方法
C.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D.产品的外观设计
【答案】AB
【解析】(1)选项C:动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对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2)选项D:对产品作出的外观设计可以申请专利,但对于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例题6·多选题】甲公司获得了A产品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了与甲公司专利相同的A产品,并大规模生产;丙公司从乙公司处批发购进A产品100箱,并将其中的20箱提供给丁公司办公使用;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对甲公司已经获得A产品的专利一事均不知情。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公司的制造行为构成侵权
B.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
C.丁公司的使用行为构成侵权
D.如果丙公司和丁公司能够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C: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乙公司的制造行为、丙公司的销售行为和丁公司的使用行为均构成侵权;(2)选项D:丙公司和丁公司如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当停止相应行为。
【例题7·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
A.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B.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
C.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
D.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
【答案】C
【解析】(1)选项AD:应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B:应承担侵权责任。
【例题8·多选题】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其无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后发现下列情况,乙均怠于行使债权,其中,甲可以代位行使其债权的有( )。
A.个体工商户张某欠付乙的3个月工资,共计12000元
B.刘某欠付乙的到期房屋租金8000元
C.赵某欠付乙的赌债6000元
D.孙某欠付乙的3个月前到期的借款20000元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2)选项C: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
【例题9·多选题】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甲公司反而将其仅有的资产办公大楼(市场价格为1800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知情的丙公司;乙公司得知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000万元后无法继续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乙公司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B.乙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合同
C.乙公司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将丙公司列为被告
D.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乙公司的撤销请求,乙公司可以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优先受偿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债务人低价处分财产是一种积极行为,不适用代位权;(2)选项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3)选项C: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乙公司)为原告,债务人(甲公司)为被告;(4)选项D: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的权利。
【例题10·单选题】甲向乙借款200万元,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丙为保证人。2019年6月5日,甲向乙追加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全部借款于2020年12月31日清偿。丙对甲向乙追加借款与首期借款期限延长之事不知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的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保证责任范围是200万元,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B.保证责任范围是300万元,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C.保证责任范围是300万元,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D.保证责任范围是200万元,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答案】D
【解析】(1)关于追加的100万元:根据规定,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的保证责任范围限于最初的200万元,排除选项BC。(2)关于保证期间:根据规定,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在本题中,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应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
【例题·简答题】2017年1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0%,借款期满还本付息。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17年2月1日,甲公司将该厂房出租给丙公司,但未将厂房抵押情况告知丙公司。
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所剩主要资产为该出租的厂房。2018年2月25日,由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与乙公司存在利益关联关系,甲、乙公司订立如下折价协议:将市场价值1500万元的该厂房折价为1000万元;该厂房由乙公司取得所有权;折价所得款项全部偿还所欠乙公司的借款本息。此时,丙公司对厂房的租期还有1年才到期。
2018年3月,乙公司接收厂房的过程中,先后发生如下事项:
(1)乙公司要求丙公司在一周内腾退厂房,丙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一周后,乙公司实际控制了厂房,丙公司不得不搬离,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赔偿因租约未到期搬离导致的各项损失。
(3)甲公司债权人丁公司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其于2018年1月31日到期的200万元债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乙公司的厂房折价协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丙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丙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问题2】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因租约未到期搬离导致的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因租约未到期搬离导致的损失。根据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3】丁公司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甲、乙公司的厂房折价协议?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丁公司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甲、乙公司的厂房折价协议。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例题·简答题】2019年6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作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甲与乙借款合同约定的100万元本息中,多少金额的约定是无效的?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无效利息金额为4.8万元。根据规定,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在本题中,借款本金为70万元,约定的年利息为30万元,无效利息金额=30-70×36%=4.8(万元)。
【问题2】乙向甲主张还款的100万元本息中,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应支持86.8万元。根据规定,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借款本金为70万元,出借人乙公司有权主张的本息=70×(1+24%)=86.8(万元)。
【问题3】乙对挖掘机的抵押权是否已有效设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乙对挖掘机的抵押权已经有效设立。根据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问题4】甲和乙之间“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约定无效。因为该约定为流押条款,即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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