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3月11日)

2021-03-11 08:34:0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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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大会在对某些事项决议时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该事项是( )。

  A.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B.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3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C.公司合并、分立的

  D.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在对某些事项决议时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对公司合并、分立的,转让主要财产的事项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B.对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事项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C.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D.与公司无法达成回购协议的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退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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