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精选试题(4)

2021-06-04 07:16:0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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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选题]下列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成年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D

  [解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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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A.甲受公司委托,代为处理公司的民事诉讼纠纷

  B.乙受公司委托,以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C.丙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D.丁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答案]D

  [解析]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选项B),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选项C)、申报行为、诉讼行为(选项A)。

  3[.单选题]张三为乙花卉公司业务员,负责甲写字楼内各公司和租户的日常预订花卉订购及绿植租赁和养护业务多年,张三每月月底向甲写字楼内相关客户收取花卉的货款及绿植租赁费、养护费。2019年5月5日,张三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张三仍按往常向甲写字楼的用户收取款项。写字楼内的用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张三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收据,之后张三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张三的行为构成滥用代理权,应由乙公司向甲写字楼内用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张三追偿

  B.张三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张三向甲写字楼内的用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张三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甲写字楼内的用户应当向张三追究合同责任

  D.张三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甲写字楼的用户承担合同义务

  [答案]D

  [解析]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4[.单选题]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A.刘某与赵某之间的婚姻纠纷

  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王某病逝后其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丙企业与员工黄某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答案]B

  [解析]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纠纷。与人身有关的纠纷(婚姻、继承、收养),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由法律规定的组织仲裁,但不由仲裁法调整。

  5[.单选题]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A.法院与仲裁机构协商解决该案管辖权事宜

  B.法院继续审理该案

  C.法院中止审理,待确定仲裁条款效力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法院终止审理,由仲裁机构审理该案

  [答案]B

  [解析]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乙的起诉如果甲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6[.问答题]甲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乙公司代理采购一批专用设备,并授权乙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乙公司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双方秘密商定,乙公司在若干合同条款上对中标供应商予以照顾,中标供应商作为答谢提供给乙公司一批办公设备。请问乙公司代理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由此给甲行政机关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

  [答案]乙公司代理签订合同的行为无效,给甲行政机关造成的损失应由乙公司和中标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乙公司在行使代理权时,利用代理权谋取私利,不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其行为属于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滥用代理权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其行为视为无效行为,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7[.问答题]甲公民从某百货商场购买了一个高压锅后,因其出国工作而一直没有使用。3年后,甲公民回国使用高压锅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他回忆当时购买高压锅时某百货商场并未声明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请问如果甲公民起诉,是否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甲公民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由于百货商场并未声明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甲公民使用并发现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开始计算,且未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因此,甲公民仍有权在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3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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