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6月16日)

2021-06-16 08:43:00        来源:网络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6月16日),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请关注新东方职上网 ,或微信搜索“职上中级会计师”。

【2021中级会计预约报名提醒】

方法一:点击链接直接进入预约报名入口:https://wl.applnk.cn/s/128YLHQUL

方法二:微信搜索“Tracy老师带你过中会”进入预约报名入口

方法三: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预约报名入口


  【例题·简答题】甲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销售价值270万元建筑材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一张经丙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距到期日尚有3个月。甲公司持有票据一个月后,因资金紧张,将其贴现给丁银行。丁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向丙公司提示付款时,遭拒付。丙公司拒付理由是:乙公司来函告知,甲公司的建筑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该汇票应拒付,请协助退回汇票。丁银行认为,丙公司已承兑汇票,不得拒绝付款。丙公司坚持拒付。丁银行遂请求丙公司出具拒绝证明,以便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能否以建筑材料存在严重问题为由通知丙公司拒付该汇票?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不能以建筑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通知丙公司拒绝付款。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2)丁银行认为丙公司不得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丁银行认为丙公司不能拒绝付款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到期付款的责任是一种绝 对责任。

  (3)丁银行可否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丁银行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甲公司作为背书人,丁银行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扫码或搜索【职上Tracy老师带你学中会

即刻获取2022年中会查分提醒成绩快速查询入口

22中会考试成绩

职上网辅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签约私享班 直播+退费+模考卷+章节练+答疑 ¥9800 首付980元 视听+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直播+退费+模考卷+章节练+答疑 ¥4980 首付498元 视听+购买
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旗舰直达班 直播+模考卷+答疑 ¥3680 首付368元 视听+购买
版权及免责声明
职上网辅导班
免费试听
  • 赵磊
    主讲会计实务

    高级企业风险内控师,全国大学生财税技能大赛裁判组成员,讲课内容丰富,气氛轻松有趣,擅长从身边案例入手,帮助学生理解记忆。
    免费试听
  • Tracy
    主讲中级经济法

    12年教学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双一流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财务经理、集团面试官。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