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年
三年
五年
七年
对于具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所列的统计违法行为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最高可处()以下的罚款。
五万元
十万元
十五万元
二十万元
对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不能给予较重的处罚,对社会危害性大的统计违法行为不能给予较轻的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体现了统计行政处罚的( )。
依据法定原则
职权法定原则
公正公开原则
过罚相当原则
依据《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强令、授意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法律责任主体是( )。
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
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的人员
统计调查对象中对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签署的人员
依据《统计法》第41条的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由( )联合制定的
监察部
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依据《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二条,统计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包括( )
行政机关公务员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统计行政处罚措施有( )。
责令改正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罚款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改正
关于统计法中的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统计法根据违法主体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罚款数额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
个体工商户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不得适用罚款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