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简答题】某电器专卖店(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发生下列购销业务:
(1)销售空调机300台,每台零售价格3000元,商场派人负责安装,每台收取安装费200元;
(2)将本专卖店自用9年的小汽车一辆,账面原价250000元,已提折旧30000元,以180000元的价格售出;
(3)购进空调机2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0000元,已通过认证,货款未支付,领用5台用于本企业经营;
(4)购进电冰箱15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已通过认证,因资金周转困难只支付厂商7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初支付;因质量问题,退回从某冰箱厂上期购进电冰箱20台,每台出厂单价价税合计2340元,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
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①销售300台空调销项税额=3000÷(1+17%)×300×17%=130769.23(元)
②出售小汽车,应纳增值税=(180000—30000)÷(1+3%)×2%=2912.62(元)
③购进空调进项税额=420000×17%=71400(元)
④购进冰箱进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⑤当期销项税额=130769.23(元)
当期进项税额合计=71400+51000=122400(元)
该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130769.23-122400+2912.62=11281.85(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该商场2014年11月应纳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