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教育管理实践中,学校对教师的行政处分决定以及对学生的处分决定,教师或学生如果不服的,无法通过( )方式获得救济。
- A
教育行政复议
- B
教育申诉
- C
民事诉讼
- D
行政诉讼
在我国的教育管理实践中,学校对教师的行政处分决定以及对学生的处分决定,教师或学生如果不服的,无法通过( )方式获得救济。
教育行政复议
教育申诉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教师或者学生对学校的行政处分不服的,不可以通过教育行政复议的方式获得救济,可以通过教育申诉制度进行申诉,如果还是没有得到恰当的处理,可以通过诉讼救济的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教育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只能是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被申请人只能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
多做几道
老师穿了一套新衣服,课前一进班级,所有学生的眼光就歘歘老师。有几个淘气的男同学就凑在一起,用调侃的语调大声喊道:“老师,我爱你。”下列处理方式,最恰当的一项是( )。
露出羞涩的神情
严厉地批评他们
微笑着说:“我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也爱你们。”
不予理睬,开始上课
( )提出了教师成长公式:经验+反思=成长。
布鲁纳
波斯纳
布鲁巴奇
科顿
( )是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基本信念。
以人为本
发展素质
提高能力
实现自我价值
依据育人为本的理念,教师的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培养学生特长
发展学生潜能
尊重学生个性
私拆学生信件
教师劳动手段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劳动具有( )的特点。
创造性
长期性
复杂性
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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