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不属于“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前提下,关于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B
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 C
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D
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