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部位隐蔽前曾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但重新检验后发现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关于全部剥露、返工的费用和工期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 B
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
- C
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 D
费用由业主承担,工期不顺延
某工程部位隐蔽前曾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但重新检验后发现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关于全部剥露、返工的费用和工期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
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费用由业主承担,工期不顺延
本题考查的是强化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按照2013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改后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要求,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多做几道
根据施工合同,甲建设单位应于2013年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2014年6月1日,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请求,则就该项款额的诉讼时效( )。
中断
中止
终止
届满
某建筑公司与材料商于A地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材料运至B地工地时检验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后查明材料商注册在C地,但主要营业地在D地),建筑公司欲提起诉讼,应由( )法院管辖。
A地
B地
C地
D地
某施工单位在参加投标中有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于5月20日作出,施工单位5月2513收到。如果施工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最后期限为( )。
6月4日
6月9日
7月19日
7月24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人笔录,由书记员和( )签名。
审判人员
当事人
陪审员
院长
某施工企业和某律师签订的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事项,则该律师有( )的权利。
提出管辖权异议
代为承认、放弃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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