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57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 )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来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A
未对承包人资质进行审核的
- B
未对施工组织设汁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 C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的
- D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E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