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背景: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立井井筒与井底车场的施工项目。施工中,某一夜班,主提升绞车由司机张某一人值班,在下放吊桶时打盹,导致吊桶全速过放,井底李某正穿过吊桶下方从井筒一侧到另一侧去移动水泵,因躲闪不及被当场砸死。事故发生后,井下作业人员工由于恐慌争先上井,刘某没有保险带,为了安全就挤在吊桶中央。吊盘信号工在把吊桶稳好后就发出提升信号升井。在升井过程中,突遇断电,刘某被甩出吊桶坠落身亡。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并上报了施工单位有关领导,同时恢复施工。经调查,刘某是新招聘的工人,以前从未从事过井下作业,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到了施工单位只经过3天的简单培训就下井进行作业。问题(1)请说明事故发生过程有哪些人违章,违章的内容是什么?(2)项目经理在本次事故中有哪些违章行为,相关规定是什么?(3)项目经理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有何不妥,应该如何做?叙述事故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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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与答案

(1)违章人员和内容有:绞车司机打盹、李某违章穿越吊桶下方;刘某乘吊桶没带保险带;吊盘信号工发现乘吊桶人员违章而继续打点升井。

(2)项目经理违章行为包括:

1)安排主提升司机1人操作,要求必须是1人操作,1人监护。

2)安排未经合格培训的人员下井作业,要求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下井资格证方可下井作业。

(3)项目经理无权组织事故调查小组。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一般2小时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h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

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和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较大伤亡事故应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安、监察、检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特大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

多做几道

背景某矿井开拓系统如案例图2G320030-1所示.一施工单位承担了该矿井的施工任务,施工方案采用对头掘进。主井先开工,计划主、副井同时到底后短路贯通·然后主井临时改绞、副井永久装备,副井交付使用后主井进行永久装备。井下施工不问断向采区方向推进。风井方向施工在到底后也进行改绞,然后掘进采区巷道。主副井与风井贯通后.立即开展采区顺槽和切眼的施工,同时平行进行采区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转。2.问题(1)该矿井的施工方案选择是否正确?矿井施工井巷工程关键线路由哪些工序组成?(2)主、副井与风井在何处贯通比较合适?为什么?(3)若主井井筒施工工期出现延误,是否耽误建井工期?(4)若运输上山施工工期出现延误,是否耽误建井工期?

1.背景某矿井一倾斜巷道采用下山法进行掘进,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作业规程,其中施工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条款为:(1)工作面采用电动凿岩机钻眼,钻眼必须湿式作业;(2)工作面放炮工作由专职放炮工担任.考虑到围岩涌水量较少,可采用非防水炸药进行爆破;(3)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通风。以迅速排除炮烟及粉尘,风筒选用直径600mm的胶皮风筒;(4)进行装岩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定期清理岩壁;(5)施工中必须设置防跑车装置,主要考虑在工作面上方20~40m处设置可移动式挡车器;(6)巷道内每隔一定距离,在侧壁上开设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排除工作面的积水。2.问题(1)该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的主要条款中是否有不正确的地方?请指出其存在问题。(2)针对本巷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修改。(3)下山法掘进的主要安全问题是哪些?

背景:某矿山施工单位核定所施工井筒的施工质量为合格,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了验收的相关资料,然后组织建设、监理等单位对井筒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中,建设单位要求钻孔实测井壁厚度,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在井壁上凿测量孔6个,由此引起井壁漏水。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事后,施工单位就补救工作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建设单位以检查需要凿孔为由拒绝了施工单位的要求。问题:(1)在井筒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做法各有何不妥?应如何做?(2)钻凿井壁检查孔造成的井壁漏水,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各应承担什么责任?(3)井筒质量检查验收的程序是什么?井筒正式竣工验收由谁组织?

背景:某矿井开拓系统见图2G320030-1,一施工单位承担该矿井的施工任务,施工方案为对头掘进。矿井施工准备12个月,主井比副井先3个月份开工,风井比副井晚1个月开工,计划主、副井同时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后主井进行临时改绞、副井一次装备,副井交付使用后主井进行永久装备。井下施工不间断进行,井底车场与主要石门及运输大巷等同时安排施工,向采区方向推进。风井方向到底后也进行改绞,然后掘进回风大巷、采区上部车场及绞车房,向下掘进轨道下山,并与主、副井在采区下部车场贯通。主、副井与风井贯通后,立即开展采区顺槽和切眼的施工,同时平行进行采区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转。图2G320030-1 矿井开拓系统示意图矿井施工中主要矿建、土建及安装工程计划时间如下:(1)主井井筒   15个月(2)副井井筒   12月(3)风井井筒   10月(4)主、副井短路贯通巷  1月(5)炸药库  3月(6)车场巷道及主要石门   5月(7)运输大巷  10月(8)采区下部车场  3月(9)轨道上山   6月(10)运输上山   6月(11)回风大巷   6月(12)采区上部车场及绞车房  6月(13)轨道顺槽  6月(14)运输顺槽  6月(15)切眼   1月(16)主井井筒改绞   1月(17)主井永久装备   9月(18)副井永久装备   10月(19)风井临时改绞   1月(20)风井永久装备   4月(21)采区安装   4月(22)工作面安装   2月(23)矿井试运转   1月问题(1)矿井建设的工期可以采用哪几种方法进行推算?(2)主副井与风井开工的顺序有何要求?(3)试确定该矿井的建设工期。

背景:某矿山工程,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除税金外的合同总价为8 600万元,其中:现场管理费率15%,企业管理费率8%,利润率5%,合同工期730d。为保证施工安全,合同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安装满足最小排水能力900m3/h的排水设施,并安装900m3/h的备用排水设施,两套设施合计15 900元。合同中还规定,施工中如遇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业主对施工单位自有机械按台班单价的60%给予补偿,对施工单位租赁机械按租赁费给予补偿(不包括运转费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两项事件:(1)施工过程中业主通知施工单位某分项工程需进行设计变更,由此造成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窝工12天。(2)某巷道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由于地下断层相互贯通及地下水位不断上升等不利条件,原有排水设施满足不了排水要求,施工工区涌水量逐渐增加,使施工单位被迫停工,并造成施工设备被淹没,按照合同约定,该事件定性为不可抗力事件。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业主指令施工单位紧急购买增加额外排水设施,尽快恢复施工,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购买并安装了两套900m3/h的排水设施,恢复了施工。就以上两项事件,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向业主提出索赔,见表2G320080。索赔费用计算表表2G320080事件(1)由于业主修改工程设计12d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窝工费用索赔:现场管理费:40920×15%=6138元企业管理费:( 40920+6138)×8%=3 764.64元利润:(40920+6138+3764.64)×5%=2 541.13元合计:53 363. 77元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费用索赔:备用排水设施及额外增加排水设施费:15 900÷2×3=23 850元被地下涌水淹没的机械设备损失费15 900元额外排水工作的劳务费8 650元合计:48 400元问题(1)指出事件(1)中施工单位的哪些索赔要求不合理,为什么?审核机械设备窝工费用索赔时,核定施工单位提供的机械台班单价属实,并核定机械台班单价中运转费用分别为:空压机为93元/台班,耙装机为300元/台班,风钻为190元/台班,混凝土搅拌机为140元/台班,最终应核定的索赔费用应是多少?(2)事件(2)中施工单位可获得哪几项费用的索赔?核定的索赔费用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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