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手机的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先交货,三天后乙公司付款。后甲公司在交货前,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拒绝交货。此案中,甲公司行使的是( )。
- A
先履行抗辩权
- B
不安抗辩权
-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 D
先诉抗辩权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手机的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先交货,三天后乙公司付款。后甲公司在交货前,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拒绝交货。此案中,甲公司行使的是( )。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萤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多做几道
2021年中国gdp超114万亿元,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发展。gdp指的是()
A.国内生产总值
B.国民生产总值
C.公共财政收入
D.一般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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