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王某于2010年8月20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订立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人事管理岗位工作和月工资为4000元等事项。劳动合同还约定公司给予其社会保障补贴,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6月10日,王某以甲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王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甲公司应当依法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且王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月工资始终是4000元,甲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
- A
16000元
- B
14000元
- C
12000元
- D
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