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丁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丁公司定向发行1.2亿股本公司股票,以换取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并购事项于2015年12月10日经监管部门批准,作为对价定向发行的股票于2015年12月31日发行,当日收盘价为每股5.5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于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0.5亿元(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日并购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6400万元。甲公司和丁公司在此项交易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为( )万元。
- A
3960
- B
3000
- C
-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