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8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31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24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4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33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8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16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5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2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应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4)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委派的人员担任监事。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谁召集和主持?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的通知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004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100万元的购货合同。合同约定:2004年7月2日乙公司付货,2004年7月11日甲公司交付货款。乙公司如期付货,但甲公司却未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 2004年7月21日乙公司上门催讨货款,甲公司借口货物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此后,乙公司因为董事会人员调整 ,没有再提起甲公司欠款之事。2006年6月11日发生地震,9月21日乙公司才恢复正常经营。2006年10月,乙公司再次提起甲公司欠款问题,准备提起诉讼,乙公司认为虽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但由于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应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经了解,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的另一债权人丙公司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的申请,2006年11月2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甲公司主要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①2004年6月21日甲公司以自己价值30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期限3年。②2004年11月1日甲公司又以该办公楼作抵押,并以丁公司作一般保证人,保证期间6个月,向建设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1年。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贷款,建设银行已于2006年3月2日向法院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③丙公司为甲公司清偿债务80万元,但丙公司在2005年5月21日曾欠甲公司债务60万元,丙公司向清算组提出行使抵销权,抵销对甲公司的60万元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工商银行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什么?(3)丙公司能否行使抵销权?为什么?(4)建设银行享有的甲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多少?为什么?
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用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6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2003年7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1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当年10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2)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004年7月,S市某国有企业经批准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市另一家集体企业同为公司发起人,国有资产评估后,全部折价入股,其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2亿元,每股面额为1元,股份数为2亿股。国有企业资产折股为8000万股,另一发起人集体企业认购3000万股,剩余部分委托甲证券公司包销。2004年11月10日该公司在履行法定手续后以每股1.5元的价格开始发售,并私下与包销的公司达成协议,回购了本公司股票120万股。(本文由北京安 通学校提供 欢迎阅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证券法》的规定回答: (1)该公司股票由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该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为什么?
甲、乙、丙于2002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5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12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300万元;甲的个人财产仅为20万元。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对于股东甲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2)当a公司被宣告破产时,对甲出资不实的问题应如何处理?(3)对甲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A、B、C三人拟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A、B为普通合伙人,C为有限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顺发贸易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要点如下:C以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由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C对D表示自己是普通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与D签订了600万元的买卖合同。D按照合同约定向合伙企业发货,由于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500万元,不足以清偿100万元的货款。(2)C同甲合伙企业进行了15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A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C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C自营同甲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义务,获利180万元。合伙人B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C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义务,其获利l80万元应当归甲合伙企业所有。要求: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的约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①债权人D能否就甲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100万元向有限合伙人C追偿?并说明理由。②A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③指出B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