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实际控制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实施经营者集中,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有( )。
- A
甲公司实际控制乙公司40%有表决权的股份、丙公司50%有表决权的股份、丁公司60%有表决权的股份
- B
甲公司实际控制乙公司50%有表决权的股份、丙公司60%有表决权的股份、丁公司70%有表决权的股份
- C
乙公司拥有丙公司30%有表决权的股份、丁公司40%有表决权的股份
- D
乙公司拥有丙公司50%有表决权的股份、丁公司60%有表决权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