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5.2015年度,乙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8万元,利润总额为12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减值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抵扣,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可予以税前扣除,假定本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期初余额。本年有关资产减值的所得税业务中,正确的会计处理包括( )。
- A
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30万元
- B
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2万元
- C
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2万元
- D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