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1月,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存货,并将换入的存货作为库存商品核算。甲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成本为18万元,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8万元。甲公司另向乙公司支付补价1.25万元。乙公司用于交换的存货的账面余额为2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25万元。乙公司换入的金融资产仍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换人存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 A
20
- B
24.25
- C
25
- D
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