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己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接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不含增值税)的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当期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其手续费,假定甲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营业收入10000元
- B
发出商品时确认营业收入20000元
- C
支付手续费1000元计人销售费用
- D
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存货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