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12月31日涉及一项担保诉讼案件,甲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败诉,估计赔偿金额很可能为1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担保涉及诉讼不得税前扣除,假定甲公司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万元。当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
担保诉讼导致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为0
- B
担保诉讼导致的递延所得税金额为0
- C
保修服务导致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为500万元
- D
保修服务导致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