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系甲公司的母公司,2016年6月30日.长江公司将其2014年12月10日购入的一台管理用设备出售给甲公司,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售时设备账面价值为850万元(购人时人账价值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相关款项已收存银行。甲公司将购入的设备确认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并于当日投入使用,甲公司对取得设备的折旧方法,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与其在长江公司时相同。长江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其他因素。长江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相关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
合并财务报表中恢设备折旧额应计人管理费用100万元
- B
抵销营业外收入150万元
- C
抵消增值税税额170万元
- D
抵消固定资产150万元
- E
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35.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