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措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主体( )。(2007年)
- A
只能是纳税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 B
可以是其权利直接被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
- C
可以是企业纳税人的财务人员
- D
必须是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根措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主体( )。(2007年)
只能是纳税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可以是其权利直接被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第三人
可以是企业纳税人的财务人员
必须是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1)行政复议申请人只能是“民”,排除选项D;(2)选项c:如果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应以该纳税人企业为申请人,而非以其财务人员为申请人,予以排除;(3)选项AB: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管理相时人,但其权利直接被谴具体行政行为所剥夺、限制或者被赋予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相对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多做几道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要求发票数量必须连到25份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票犯罪是()。(2011年)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法出售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税务所专管员魏某任职期间,违反税务机关“验旧购新”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审查制度,为照顾其好友郑某开办的某商贸公司,违规审批、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690份;郑某将其中4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虚开骗取国家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直接损失高达人民币5923966. 93元,魏某对郑某的虚开行为并不知情。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魏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魏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魏某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
魏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共犯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罪和渎职罪的主观方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渎职罪的丰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小王是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因业务素质不足.导致少征税款10万元。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小王的行为()。
不构成犯罪
构成玩忽职守罪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构成滥用职权罪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逃税罪构成要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年)
犯罪主体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客观方面必须是纳税人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3次以上又遵避缴纳税款
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
行为人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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