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修改)下列有关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胎儿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B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C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D
“植物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最新规定修改)下列有关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胎儿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植物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1)选项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一般来说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民法总则》第16条特别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2)选项B:混淆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与年龄无关;(3)选项D:“植物人”尚未死亡,依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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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要求发票数量必须连到25份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票犯罪是()。(2011年)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法出售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税务所专管员魏某任职期间,违反税务机关“验旧购新”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审查制度,为照顾其好友郑某开办的某商贸公司,违规审批、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690份;郑某将其中41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虚开骗取国家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直接损失高达人民币5923966. 93元,魏某对郑某的虚开行为并不知情。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魏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魏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魏某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
魏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共犯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罪和渎职罪的主观方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渎职罪的丰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小王是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因业务素质不足.导致少征税款10万元。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小王的行为()。
不构成犯罪
构成玩忽职守罪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构成滥用职权罪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逃税罪构成要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年)
犯罪主体必须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客观方面必须是纳税人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3次以上又遵避缴纳税款
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
行为人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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