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以自己的房屋设定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房屋已于2012年12月1日出租给王某,租期1年,2013年12月1日,王某的租期届满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1年。已知王某和李某对该房屋抵押一事均不知情,甲在借款到期后无力清偿。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将房屋抵押给乙银行时,王某即应腾退房屋
- B
虽然房屋已经出租给王某,但甲仍有权将其向乙银行设定抵押
- C
虽然该房屋已经抵押,甲仍然有权将其出租给李某
- D
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无权要求李某腾退房屋
- E
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有权要求李某腾退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