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500吨大米(总价为200万元).后乙公司又将该500吨大米转售予丙公司(总价300万元,约定由乙公司承担运费);甲乙两公司约定的履行期限届至且经催告,甲公司未能供贷,导致乙公司亦不能履行其与丙公司的合同;经查,乙公司因违约最终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如乙公司履行其与丙公司的合同应支村运费5万元、负担相关税费3万元,除此无其他支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违约支付给丙公司的违约金20万元
- B
公司有权主张在掘失赔偿额中,扣减乙公司如果履约即应支付的运费5万元
- C
甲套司有权主张在损失赔偿额中,扣减乙公司如果履约即应负担的税费3万元
- D
丙公司有权直接要求甲公司向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