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2日,王某7岁的儿子在某机械厂宿舍楼平顶上玩耍时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找到机械厂扣供电公司要求赔偿。供电公司与王某达成协议,而王某与机械厂则未达成协议,故王某将机械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机械厂赔偿王某15万元。2006年3月27日.机械厂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同年12月30日,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隶的处理中,正确的是()。(2011年)
- A
15万元赔偿费属于破产债权,王某申报后可与其他债权人一起按比例参与分配
- B
15万元赔偿费属于破产费用,可由法院裁定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 C
因机械厂已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应判决中止王某申请的执行程序
- D
时于王某申请执行隶,法院应确定破产管理人而非机械厂为民事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