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2年,无息,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宝石设定一批质押,2013年11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并制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该批宝石的取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乙银行应当向西会计师事务所交还该批宝石,并在甲公司的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 B
甲公司可以主动向乙银行全额清偿债务,并以此要求取回该批宝石
- C
如果该批宝石现时市场价为120万元,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全额清偿乙银行的债权,并取回该批宝石
- D
如果该批宝石现时市场价为80万元,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全额清偿乙银行的债权,并取回该批宝石
- E
丙会计师事务所拟以甲公司所有的等值债券一批作为替代担保,取回该批宝石,乙银行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