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其职权有()。
- A
监督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
- B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 C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 D
有权解除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 E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其职权有()。
监督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有权解除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1)选项A:管理人依法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2)选项D.:管理人有权解除受理前成立,“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3)选项E:重整计划草案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由债务人(债务人自行管理时)或者管理人(管理人负责管理时)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本题中并未提到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只指明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因此其负有职责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多做几道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有()。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有一般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犯罪后自首且犯罪较轻的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死刑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人,犯罪时已满75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为自动投案的有()。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有()。
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因故意杀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因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因抢劫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因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缓刑中,应当撤销缓刑的有()。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有关缓刑监管规定,情节轻微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规定,情节轻微的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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