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市政府书面批复同意本市信原区政府征用该区某村胜利小组非耕地52亩,区政府将其中42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设贺岛商城,该商城目前已建成并交付使用。该村胜利小组陈某等村民认为,区政府的征用行为违反法律,所征用的土地中有陈某等26户村民的责任田28亩,信原区政府以耕地标准进行补偿却以非耕地报批的做法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和判决结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 A
陈某等26户村民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B
陈某等26户村民可以以胜利小组的名义起诉
- C
陈某等26户村民应当推进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 D
应当以丰都市政府为被告
- E
如果法院经审理发现征地批复违反法律,则应当判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