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规划局认定刘某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刘某送达《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刘某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刘某未拆除所建房屋,市规划局送选《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刘某在10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所建房屋。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列关于本案市规划局通知行为的法律性质和程序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3年)
- A
《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可诉性
- B
《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处罚决定,具有可诉性
- C
《拆徐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征收决定,不具有可诉性
- D
《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属于强制执行前的催告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 E
《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具有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