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600万元,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6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0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50万元。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又取得乙公司12%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乙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2011年亏损300万元,两年均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假定甲公司2011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12%的股权支付的价款为900万元且原股权在新增投资日的公允价值为750万元,甲公司2011年期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 A
1734万元
- B
1694万元
- C
1674万元
- D
19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