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知识点: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2010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融资收益=(21000-3000)×5%=900(万元)
2010年底“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的余额=3000-900=2100(万元),2010年末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24570-8190)-(3000-900)=14280(万元)。
2010年末长期应收款的列报项目金额=14280-(8190-11900×5%)=6685(万元)。【注:(21000-7000)-(3000-900)=11900(万元)】
其中对于下一期需要收取的款项及摊销金额8190-11900×5%应列报为流动资产。
因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是长期应收款的备抵类科目,即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长期应收款科目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余额;而“长期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需要在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将一年内到期的部分扣除出来,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应该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报。
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24570(21000×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3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357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
贷:库存商品12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900
贷:财务费用900
借:银行存款819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190
贷:长期应收款81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0
以后每期类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