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及与甲公司发生交易的以下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以下事项中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甲公司2015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当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税额20.4万元。假定商品已发出且货款已实际收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2)1月2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向丙公司销售产品50件,单位成本0.072万元,单位售价0.1万元。根据合同规定:丙公司可享受20%的商业折扣;丙公司应在甲公司向其交付产品时,首期支付20%的款项,其余款项分2个月(包括购货当月)于每月月末等额支付。甲公司发出产品并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丙公司如约支付首期货款和以后各期货款。 (3)1月5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赊销商品200件。单位售价为0.3万元,单位成本为0.2万元。当日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约定,赊销期为1个月,6个月内丁公司有权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根据实际退货数量,给丁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还相应的货款。甲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合理估计退货率为20%。6月5日丁公司退货30件,7月5日退货期满日丁公司退回商品20件。 (4)9月1日,甲公司向戊公司销售产品100件,单位售价为0.4万元,单位成本为0.3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甲公司在销售时已获悉戊公司面临资金周转困难,近期内很难收回货款,但考虑到戊公司的财务困难只是暂时性的,将来仍有可能收回货款,为了扩大销售,避免存货积压,甲公司仍将产品发运给了戊公司。戊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运作,资金周转困难逐渐得以缓解,于12月1日向甲公司开出一张面值46.8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 假设不考虑甲公司发生的其他经济业务以及除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 要求: (1)判断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是否应确认收入并说明理由,编制甲公司1月份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有关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1月份与向丙公司销售商品有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5年度向丁公司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15年度向戊公司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75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2500万股。年初已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有: (1)认股权证4800万份,行权日为2016年6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每股8元的价格认购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2)按面值发行五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6%,转股价格为每股12.5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 8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3)按面值发行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1.4%,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年度内没有认股权证被行权,也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被转换或赎回,假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2)计算甲公司2015年度稀释每股收益。
席勒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年至2013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1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72000万股。 (2)2011年6月30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席勒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2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44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12年6月30日按照每股4元的价格认购1股席勒公司普通股。2012年6月30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席勒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持有人交纳的股款57600万元。2012年7月1日,席勒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变更为86400万元。 (3)2012年7月1日,席勒公司与股东签订一份远期股份回购合同,承诺3年后以每股12元的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10000万股普通股。 (4)2013年3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级管理人员3000万份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年,每一份股票期权行权时可按6元的价格购买席勒公司1股普通股。 (5)2013年9月2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席勒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股份86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普通股,除权日为9月30日。 (6)席勒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1年度为36000万元,2012年度为54000万元,2013年度为40000万元。 (7)席勒公司股票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以及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 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答案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 (1)计算席勒公司2011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席勒公司2012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席勒公司2013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荣成公司为一上市公司,2014年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万股,优先股为10万股(年固定股利为2元/股)。2014年,荣成公司发生以下与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 (1) 2014年1月1日,荣成公司按面值发行价值为1000万元的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一年后可按照每份债券(面值100元)转为10股的比例转换为荣成公司普通股,发行债券取得款项作为企业流动资金,利息费用不可资本化。按照荣成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企业实现盈利,管理层可按利润总额的1%分享收益。 (2)2014年3月1日,荣成公司新发行普通股900万股;12月1日回购3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 (3)2014年4月1日,荣成公司对外发行20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5年7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股的价格认购本公司l股新发行的股份。荣成公司2014年4月至12月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5元/股。荣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已扣除管理层分享收益部分),假定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分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 (1)计算荣成公司201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 (2)判断荣成公司的潜在普通股是否都具有稀释性并说明理由; (3)计算荣成公司2014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
荣成公司为一上市公司,2014年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万股,优先股为10万股(年固定股利为2元/股) 。2014年,荣成公司发生以下与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 。(1) 2014年1月1日,荣成公司按面值发行价值为1000万元的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一年后可按照每份债券(面值100元)转为10股的比例转换为荣成公司普通股,发行债券取得款项作为企业流动资金,利息费用不可资本化 。按照荣成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企业实现盈利,管理层可按利润总额的1%分享收益 。(2)2014年3月1日,荣成公司新发行普通股900万股;12月1日回购3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 。(3)2014年4月1日,荣成公司对外发行20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5年7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4元/股的价格认购本公司l股新发行的股份 。荣成公司2014年4月至12月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5元/股 。荣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已扣除管理层分享收益部分),假定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分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1)计算荣成公司201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2)判断荣成公司的潜在普通股是否都具有稀释性并说明理由;(3)计算荣成公司2014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 。
上海大成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大型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大成制造"),主要业务为生产手机零配件,订单多为欧美市场,制造工艺精良,经营状况良好,于2×00年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2×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大量缩减,当年仅实现销售收入7000万元,销售成本却大规模上升至销售收入的65%,当年发生的广告费为300万元,各项管理费用为70万元,处置长期资产净收益200万元,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80万元,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50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0万元。 2×09年为提高竞争力,保存实力,大成制造决定自行建造一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线。由于存货积压占用了大量资金,大成制造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筹集生产线所用资金: (1)2×09年4月1日按面值发行3000万元、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6%(与市场利率相等),每份债券可于2×11年7月1日转换为10股普通股。 (2)2×09年7月1日发行1500万元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于1年后以每股8元的价格购入一股大成制造普通股。 该生产线于2×09年4月1日开工建造,至2×10年12月31日建造完毕。 大成制造2×09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5000万股,9月1日回购600万股股票用以激励员工,10月1日新增发股票2000万股。 经过各项努力,大成制造2×10年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当年未发行或回购普通股,2×10年7月1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 大成制造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大成制造无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大成制造2×09年7~12月、2×10年1~6月普通股的平均市价分别为10元/股、12元/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要求:(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大成制造2×09年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2)计算大成制造2×09年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大成制造2×10年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