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0年5月,甲公司用一项账面余额为250万元,累计摊销为11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的无形资产,与乙公司交换一台生产设备,该生产设备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已使用1年,累计折旧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万元。甲公司发生设备运输费5万元(不考虑运输费抵扣增值税的问题)、设备安装费10万元,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银行存款12.8万元。该项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换入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
- A
160万元
- B
187.2万元
- C
175万元
- D
17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