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因乙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未予偿付,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 。20×3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1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 。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是( ) 。
- A
79万元
- B
279万元
- C
300万元
- D
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