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均为17%。有关资料如下:(1)2012年3月6日,甲公司因购买商品而欠乙公司购货款及税款合计700万元。由于甲公司财务发生困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2012年3月15日,双方经协商确定,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和其所拥有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某公司股票抵偿债务。该产品的销售价格为220万元,实际成本为18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万元;该股票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其中取得时的成本为2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乙公司将该产品作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入账;将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2.5万元的坏账准备。(2)2012年3月31日,乙公司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为42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甲公司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
以自产产品抵债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20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179万元
- B
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抵债,应确认投资收益200万元
- C
确认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42.6万元
- D
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