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玉公司")在编制本年度财务报告时,对有关的或有事项进行了检查,包括:(1)正处于诉讼过程中的经济案件估计很可能胜诉并可获得100万元的赔偿;(2)由于淮玉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污染了河水,环保部门正在进行调查,估计很可能支付赔偿金额60万元;(3)淮玉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担保金额400万元,淮玉公司了解到其子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不佳,可能无法支付将于次年6月20日到期的银行借款。淮玉公司在本年度财务报告中,对上述或有事项的处理正确的有( )。
- A
淮玉公司将诉讼过程中很可能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确认为资产,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 B
淮玉公司未将诉讼过程中很可能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确认为资产,但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 C
淮玉公司将因污染环境而很可能发生的60万元赔偿款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 D
淮玉公司将为其子公司提供的、子公司可能无法支付的400万元担保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