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5年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2015年1月3日,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为600万元,年末公允价值为700万元。(2)2015年1月6日,经股东会批准,A公司向其员工授予股票期权,年末经过计算确认相关费用100万元。(3)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2015年12月31日,A公司因B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400万元,A公司拟长期持有B公司股权。(4)2015年12月31日A公司出售对C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出售时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5000万元、损益调整7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2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原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以后期间能够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产生的净损失50万元。(6)A公司2015年营业外收入300万元。(7)A公司2015年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2015年资产负债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填列的金额为( )。
- A
225万元
- B
350万元
- C
7750万元
- D
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