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3月3日。借款当日,甲将自己饲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期不履行的担保;另外,第三人丙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有关乙的质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2016年5月5日,鹦鹉产蛋一枚,市值2000元,应交由甲处置
- B
因乙照管不善,2016年10月1日鹦鹉死亡,乙需承担赔偿责任
- C
2017年4月4日,甲未偿还借款,乙未实现质权,则甲可请求乙及时行使质权
- D
2017年4月4日,甲未偿还借款,乙可以直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而暂不就鹦鹉实现质权